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担保范围
合同义务列举:详细说明委托人在基础合同中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如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可能包括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按时竣工、保证工程质量等;在货物销售合同中,可能包括按时交货、保证货物质量等。
违约情形界定:明确在哪些情况下构成委托人的违约,以便在出现争议时能够准确判断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索赔条款
索赔条件:明确受益人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向担保人提出索赔,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供证明委托人违约的相关文件或证据,如违约通知、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
索赔期限:规定受益人提出索赔的有效期限,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发现委托人违约后的一定时间内(如 15 天、30 天等)向担保人提出索赔,否则担保人可能有权拒绝受理。
索赔方式:说明受益人提出索赔的具体方式,如书面通知、提交索赔文件的地点和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