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领域
检测混凝土结构,如建筑物的梁、板、柱等构件的内部缺陷,如空洞、裂缝等。例如,运用超声法或雷达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的缺陷。
检测钢结构建筑的焊缝质量和钢材的内部缺陷。例如,使用超声波探伤仪对钢结构桥梁的焊缝进行检测。
对古建筑进行无损检测,了解其内部结构和病害情况,为保护和修复提供依据。例如,采用探地雷达检测古建筑地基的空洞和裂缝。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
核准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等。
基本条件:
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一定规模的相关工程无损检测,工程质量合格。如平均每年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非标准设备总台数不少于 10 台,压力管道不少于 10 千米;或平均每年检测的储罐容积不少于 1 万立方米。
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具备 RTⅡ 级或 UTⅡ 级资格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7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无损检测 Ⅱ 级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从事各种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资格齐全。
企业注册资本金 6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72 万元以上。
企业近 3 年年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
企业具有无损检测设备 20 台(套)以上。
关键岗位人员
技术负责人: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 Ⅲ 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其中常规检测项目应当取得 RTⅢ 级或者 UTⅢ 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相对应的无损检测项目未设置 Ⅲ 级资格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 Ⅱ 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取得资格不少于 4 年)。
质量负责人:接受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和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的 Ⅱ 级或者 Ⅲ 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责任师: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水平,取得与所承担的检测项目相对应的 Ⅱ 级(取得资格不少于 4 年)或者 Ⅲ 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责任师,关键岗位人员应当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聘用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