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级职称评审结果一般在评审通过后1 个月内公布2。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应在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2。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至相应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23。人社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3。
例如,2023 年度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符合上述规定5。
申报材料方面
材料不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等,或者缺少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了解申报人的情况。
材料真实性存疑:申报人提供虚假的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一旦被查实,将直接导致评审不通过,并且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材料整理混乱:申报材料未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或者材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材料的审核和评价。
申报条件方面
学历与工作年限不符:例如,申报初级职称要求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但申报人工作年限不足两年。
专业不对口:申报的职称专业与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工作内容不相关,且未满足相关的转岗或跨专业申报条件。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不通过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4。
具体的复查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职称系列和评审委员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报人。